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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阅览室管理条例

电子阅览室管理条例

 一、电子阅览室设备优先免费给残障人使用。

二、电子阅览室是以计算机、网络技术为基础,集数字化信息资源(光盘、数据库、网络信息等)阅读、查询、培训、开发等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多功能阅览室。


三、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,应先与管理员联系,由管理员统一安排上机座位。


四、读者使用计算机之前,应认真检查有关设备(主机、显示器、键盘、鼠标、耳机),如发现缺少或损坏,当即向管理员提出,避免产生误会。


五、读者在电子阅览室内应遵守网络文明,禁止浏览、传播反动、淫秽、封建的不良信息。


六、本电子阅览室不提供网络电子游戏服务。


七、读者应自觉爱护室内设施,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,不得随意删改文件、数据、修改计算机各项设置,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求助管理员。如因误操作而造成计算机软、硬件故障和其它损失,将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对蓄意破坏者将予严惩。


八、读者应自觉保持室内安静、维护环境卫生、不得高声喧哗、吸烟、吃零食、乱丢果壳纸屑。


九、本阅览室内计算机未配备软驱、光驱,读者如有打印、下载、光盘记录等需要,可向管理员提出申请,按相关规定办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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